孕妇禁忌的西药大全 需征得医生同意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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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孕妇自己随便用药,即使是非孕时常用的药物,孕时使用也要征得医生的同意才能使用,不然就有可能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带来不良影响。

孕妇禁忌的西药大全 需征得医生同意才可使用

孕妇用某些药物可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或导致胎儿畸形,因为胎儿在子宫里,有脐带和胎盘与母体相连,·母体通过这些器官输送给胎儿所需要的养料,胎儿产生的废料也通过它们输给母亲代为排出。孕妇服药后,血内含有这种药物,也有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体。在一般情况下,由于胎盘的选择功能,一些对胎儿有害的物质未能通过,但这些并不完善,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有些有害物质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体。

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尚未完全弄清楚,下面只列举一些有较大可能引起其不良影响的药物。

抗菌药:在抗生素(抗菌素)药物中,除青霉素和红霉素外,其它各种抗生素药物都能不同程度通过胎盘进入胎体,用时均需注意。其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四环素及其同族抗生素药物,如土霉素、强力霉素等。在怀孕早期孕妇服用可引起胎儿指、趾畸形或先天性白内障,怀孕晚期服用可和胎儿血中钙磷结合而沉积于骨质和牙齿中,引起骨骼发育不全和乳齿受损,牙釉质发育不全,牙齿发黄,儿童期容易发生龋齿。

母亲哺乳期服用可通过乳汁进入儿体,产生同样后果。长期大量服用链霉素,可使胎儿听神经受损伤,发生听力障碍,也容易使胎儿早产,产后常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称灰婴综合症),但如用量减半,使用时间不长,则可减少不良影响。

卡那霉素也和链霉素一样,对胎儿听神经有一定毒性。氯霉素服用后需在肝中和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胎儿肝功不健全,解毒力很弱,孕妇服用后也可引起“灰婴综合症”,致使新生儿死亡,也可抑制骨髓功能,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

其它抗菌药如磺胺类药物,由于不和血清蛋白结合,使游离胆红毒增加,产生高胆红质血症,是胎儿和新生儿出现核黄疸的一个原因。映喃类药物在怀孕晚期服用可导致新生儿出现溶血症,用时也须十分慎重。

孕妇禁忌的西药大全 需征得医生同意才可使用 第2张

解热镇痛药:怀孕早期使用阿斯匹林,可使胎儿神经系统和肾脏发生畸形。晚期使用可因影响血小板的凝血机制而使胎儿和新生儿发生头部血肿、紫斑及便血等。非那西汀也可使胎儿肾脏畸形、贫血和肝功损伤。消炎痛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扑热息痛可使胎儿死亡。

镇痛安眠药: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与胎儿致畸的药物是“反应停”,它可致胎儿畸形,胎儿四肢短小或无耳、锁肛(肛门闭锁)或心脏发育异常。利眼宁、丙咪嗓、眠尔通安定等可引起胎儿脑、四肢和心脏畸形、兔唇等。长期服用氯丙嗓(冬眠灵)可使胎儿发生视网膜病(黑色素沉着)。

抗癫痫药:扑痛酮、苯妥英纳可致胎儿兔唇、颚裂及指、趾畸形,也有报道可致胎儿先天性心脏异常或面形异常。

抗过敏药:苯海拉明、扑尔敏、敏克静等亦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兔唇等畸形,并可抑制新生儿呼吸,引起严重窒息。

激素类药:怀孕早期使用性激素可使胎儿性器官发育异常,雄激素和合成孕激素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因雌激素代谢产物具有雄激素的作用)。此时孕妇服用大量乙烯雌酚(乙茂酚)可使女孩在青春期发生阴道腺癌。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怀孕早期使用可致胎儿愕裂、无脑儿、死胎或使胎儿成为低体重儿。

抗凝血药物:双香豆素和华法令在一些孕妇中可使胎儿视神经萎缩,造成小脑畸形及智力低下,临产前使用可使胎儿脑出血。

维生素药物中,一般认为维生素乙族和丙族不引起胎儿畸形或病毒反应。但过量的维生素甲可致胎儿骨胳异常或患先天性白内障。过量的维生素丁可使胎儿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等,但一般剂量则无此不良反应。维生素K1和维生素K2一般也无毒性,但维生素K3和维生素K4等可引起新生儿核黄疸。大量食用烟草酸亦有可能引起畸形。

其它抗甲状腺药如硫氧啼陡或地巴哇可使胎儿甲状腺肿大、智能发生障碍,大量碘剂亦有同样作用。故怀孕14周后,当胎儿甲状腺功能开始时应慎用。抗糖尿病如胰岛素可使胎儿畸形,D860可使胎儿造成低血糖和发育异常。奎宁可影响胎儿听神经功能,引起先天性耳聋,长期接触麻醉药亦可引起流产和畸形。

为了防止药物给胎儿带来的不良影响,孕妇服药必须十分慎重。有些慢性疾病如结核病等最好在婚前先行治疗,避免孕后再用药。尤其在妊娠头两个月,更要注意避免服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如非必需,孕妇应尽量避免用药,要严格掌握药物的用量和用法,尽量缩短用药时间。而更重要的是绝对禁止孕妇自己随便用药,即使是非孕时常用的药物,孕时使用也要征得医生的同意才能使用,不然就有可能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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