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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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宝强自发表了离婚声明后,此事就沸沸扬扬的。今日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认为王宝强侵犯自己的名誉!一起来看一下该事是怎么回事以及律师对于该事的看法。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王宝强于8月14日凌晨发表离婚声明,将一杆夜猫子炸出水花,马上引起热议。至今网络上关于王宝强、马蓉以及宋喆的消息此起彼伏、从未间断。不料今日马蓉居然还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要求删除并赔礼道歉。网友对此表示是接受无能,这是自己思想有问题还是这世界怎么了?一起来看看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第2张

「导读」今日9点北京朝阳法院发博表示,今天早上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分

今日9点北京朝阳法院发博表示,今天早上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对此律师陈一天认为马蓉、王宝强作为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互相攻击对方,自然对彼此的名誉权都是有所影响的。但是否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侵权,却要视情形而定,如果一方所陈述的是事实,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如果所陈述内容是虚构或者捏造的,则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就本案而言,如果王宝强声明中所陈述的婚外情,是真实的,且有证据足可证明,则是他的声明是公开马蓉与宋喆隐私的行为,而这婚外情的隐私行为实际上并不为法律所保护,并且马蓉的婚外情隐私行为,已经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与尊重的义务,侵犯了王宝强为法律所保护的配偶权,构成了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因此,法律对于王宝强配偶权利的保护,远远要重于被他所公开的违反法定义务的隐私行为,所以法律不会支持也不应当支持马蓉或宋喆对其隐私权保护的主张。而如果王宝强所公开的信息,是捏造的,虚假的,则应当根据该行为是否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后果,来确定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第3张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第4张

「导读」网友评论 队长泡主唱:出轨的时候想过名誉吗? 佳娱er:她是真不要脸啊 -楠妞妞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她贱她有礼? V丽携手1314:这官司她要是赢了,

网友评论

队长泡主唱:出轨的时候想过名誉吗?

佳娱er:她是真不要脸啊

-楠妞妞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她贱她有礼?

V丽携手1314:这官司她要是赢了,天理何在。

猪一头ing:只想知道这个被委托的律师是谁

Ssan_Wa:看不上宝宝,还以为自己有多好,媒体说你是校花,我看你简直是个笑话!一脸村姑像,还真把自己当时尚达人影视明星了,要知道没有王宝强你狗屁不是!

爱尚丽韫:孩子也成了马蓉的一步棋子,对孩子造成恶劣影响的恐怕是你吧,别动不动就拿孩子说事,你不配

如此-柔弱:我只想看到最后的结果是马蓉因涉嫌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出轨等被警方逮捕,同意的点赞,真是人至贱则无敌啊

大阪丸子烧:树要皮人要脸 这女人是没皮没脸

落木又潇潇:这也太能扯了,她不也还造谣说王宝强包养女学生吗,还三个??

可卡因没有了:你还有什么名誉可言,作为一个女人,你真丢人,有点羞耻心好吗?别给我们抹黑,自己做过什么事情,别找理由,错了就是错了,不要脸

旧城茶叶铺:真是不要脸……节操碎一地……有毛名誉可言?你污蔑宝宝包养女学生宝宝还没告你呢,不要脸当本事啊!!!!!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第5张

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法律是如何看待该事件 第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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