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杨场酱菜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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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2017年三季度山东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淄博市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高青南蒸北蘸饭店和山东亿客家商贸有限公司王云静快餐点分别收到8000元罚单。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杨场酱菜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 4批次不合格产品及其处置情况:

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采购的杨场酱菜,“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2017年8月10日,临淄区局执法人员依法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各一份送达当事人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采购的杨场酱菜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16日,购进5kg,货值40元,作为食品原料免费提供消费者就餐使用,无违法所得。该单位无法提供经抽检批次杨场酱菜购进票据及有效供货者经营资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临淄区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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